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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
蓝天白云巧作画 碧水青山嵌邕城
——我市环保部门推进环境污染治理保护生态环境
 

天蓝水清岸绿。

治理后的那考河景色怡人。

美丽南方”成生态乡村建设典范。

南湖美景。

  2017年4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南宁考察那考河生态综合整治项目时强调,顺应自然、追求天人合一,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理念,也是今天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遵循。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要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作为基本方针,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基本目标,使八桂大地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展现美丽形象的发力点。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首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主力军,一年来,全市环保系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路线图和施工图,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凝心聚力、抓铁有痕推进环境污染治理,亮点纷呈。

  去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全年有337天为蓝天,其中质量为优的天数达191天,刷新“南宁蓝”纪录;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荣获“2017美丽山水城市”称号;申办2018年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年会获得成功;上林县获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荣誉称号……一张张喜人的环保成绩单、一项项沉甸甸的荣誉,凝结着南宁市环保委各成员单位、环保人克难攻坚的努力实践和付出的辛勤汗水,彰显了南宁市委、市政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


  南宁天空“蓝”成新风景

  过年的一年,南宁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南宁蓝”成为市民口中的热词。湛蓝的天空,棉花般的白云……一年来,“南宁蓝”频现城市上空,成为南宁一道亮丽的风景,“高颜值”的景观也获得了市民和各地游客的点赞。

  去年9月,匈牙利《欧洲论坛报》社长刘文建一下飞机,蓝天白云映衬下的美景让他震撼:“非常漂亮,南宁的生态保护做得很好,山清水秀,空气特别清新。”

  数据是最有力的说明。2017年,南宁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高达337天,在全区14个地市中排名第二。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达191天,比2016年增加42天。全年未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提前12天完成自治区下达给南宁市的空气质量优良率90.5%的考核目标。PM10、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为56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9.7%和2.8%,降幅排在全区前列(其中PM10降幅全区第一,PM2.5降幅全区第四)。

  参与空气质量评价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日最大8小时、一氧化碳、细颗粒物(PM2.5)和颗粒物(PM10)等6项污染物指标首次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三项指标达国家一级标准)。圆满完成国家“大气十条”提出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这些是南宁市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以来取得的好成绩,刷新了“南宁蓝”的纪录。

  空气质量好,市民最受益。南宁市将改善空气质量作为最普惠的民生工程来抓,狠下“五个功夫”打好蓝天保卫战——注重系统谋划,在顶层设计上下功夫;注重压实责任,在绩效考评上下功夫;注重联防联控,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注重源头治理,在精准防控上下功夫;注重共治共享,在全民参与上下功夫。

  近年来,南宁市城市人口持续增多,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建筑工地不断增加,南宁市面对污染源数量攀升的严峻压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发展城市经济的同时确保建设好宜居环境。

  根据大气颗粒物源解析课题研究成果,南宁市重点开展城市扬尘整治、工业燃煤小锅炉整治、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在扬尘污染整治方面,打响施工工地、城市道路、消纳场、堆场作业和园林绿化用地五个“主战场”的扬尘“歼灭战”。去年累计巡查建设工地23000多个(次),下发整改通知书4200多份;查处泥头车违法案件16100多起。建设南宁市扬尘治理综合管理系统,搭建覆盖全市的扬尘治理“智慧网”,实现对扬尘污染源全流程监控,打造扬尘治理的信息化监管新模式,开启了南宁市扬尘治理智慧时代。

  在燃煤小锅炉整治方面,全年完成燃煤小锅炉整治108台。2014年以来拆除各类企业烟囱近千根,完成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锅炉400多台。 在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方面, 2017年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4333辆,完成年度任务的201.1%,此项工作自2014年以来持续在全区保持领先。

  治理有道,全社会共同参与。今年一季度,我市空气质量排在全区前列,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3.3%,高于全国和全区平均水平。

  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韦好鹏表示,今年南宁市将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市区网格化监测推进年”活动,编制大气环境治理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巩固深化城市扬尘治理成果,建立城市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建设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到街道(乡镇)一级,将武鸣区及各县的大气治理纳入常态化考评;健全完善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专项检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做好污染天气预警预报,联防联控应对重污染天气;开展机动车尾气、燃煤锅炉淘汰、餐饮油烟、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农作物秸秆及生活垃圾露天焚烧等专项整治。


  水域环境“清”出新典范

  那考河地处市区东北面。以前河道沿岸有数十个污水直排口,水质为劣Ⅴ类,极大地影响了下游竹排江、南湖的水质,加上垃圾及施工弃土堆放挤占河道、行洪不畅,经常造成上游内涝。

  2015年,南宁市被列为国家首批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那考河生态综合整治项目历时近两年的建设后,形成“山水相依、城水相融、人水相亲”的城市生态画卷。

  2017年,那考河湿地公园投入运营后,实现了“万米桂花溪谷、千棵朱槿水岸”的景观,四季花香,溪水潺潺,碧波荡漾,宛若掩映于城市高楼中的世外桃源。截至目前,出水水质100%达标,经过4次断面考核,各项数据均优于考核指标。

  那考河生态综合整治项目成为广西乃至全国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和海绵城市建设结合的典型范例,获“中国人居环境奖”范例奖。

  近年来,随着城市拓展,屋舍林立,污水直排,南宁的内河存在不同程度的黑臭问题,为此,南宁市按照“治水、建城、为民”的城市工作主线,对城市内河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开展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

  举全市之力,克难攻坚,建成区38个黑臭河段共99.4千米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达到“水十条”阶段性考核要求。印发实施《南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河长制在南宁市全面铺开。

  2017年南宁市水功能区达标率、市区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

  南宁属湿润的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如何科学地储存和利用雨水,是我市在治理水环境中要思考的问题。

  2015年4月,南宁被列入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坚持“治水、建城、为民”主线,将“探寻海绵城市建设内涵、摸索海绵城市建设途径、形成海绵城市建设模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有序地推动海绵城市试点建设。

  在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2016年度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绩效考核评价工作中,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成效显著,总体评分在国家第一批(16个)试点城市中排名第三。

  南宁海绵城市三年试点建设项目基本完成,截至今年3月底累计实施项目220个,建成区域面积39.91平方公里,示范区内内涝点、黑臭水体全部消除。

  如今,“海绵效应”正逐步显现——注入海绵城市理念建设后,南湖环湖步道可做到小雨不湿鞋、大雨不内涝,成为市民休闲的好去处;“海绵手术”解决了小区内涝,让居住品质更高。


  环境问题“治”出新规范

  南宁市环保部门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环境保护专业查污发现问题作为开展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印发《南宁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统筹协调、建账督办、挂牌销号、分类推进各反馈问题的整改。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南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累计组织召开15次专项整改工作推进会,市整改办组织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两重两问”办等部门开展5次集中督查。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的五大类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获自治区整改办同意销号。

  关于“专业查污”发现的问题,截至2017年底,全市10类59个环境问题中,已有30个问题完成整改,占全部应整改任务数的50.85%,超额完成自治区要求。

  今年,南宁市将聚焦辖区重点流域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2017年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整改“回头看” 和2018年环境安全隐患风险排查专项执法行动,建立全市环境隐患问题清单,实行环境隐患“销号制度”,逐个解决存在的环境隐患问题。持续巩固深化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巩固和“回头看”以及“专业查污”发现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监管执法新机制,强化执法检查,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要案查处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环境监察“严”出新力度

  以排查出的环境隐患问题为突破口,狠抓企业整改落实,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立即整改一起,违法一起、立案查处一起,全力保障环境管理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对内,市环保部门修编完善了一批管理制度,包括细化规范的90多项执法工作制度、80多种执法模板,强化管理的108项监管数据体系、风险源评估体系、执法绩效评估体系、定责履责问责制度等。

  对外,我市多项环境执法举措在全区领先,率先建立广西首个跨市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率先实施广西首次大气污染跨区域联防联控;率先开展广西首次环保与气象部门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联动;与公安等部门建立落实联动机制,连续查办大案要案,截至目前办案数量为全区最多;率先开辟微信举报、舆情监控、有奖举报、失信惩戒等执法新路径;每年与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在饮用水、畜禽养殖、扬尘、餐饮油烟、噪声、矿山、自然保护区等方面开展联合执法,形成联合执法新常态。

  一系列措施让南宁环境违法查处力度位列“全区之首”,实现处罚案件、处罚金额、排污费征收逐年上升,环境信访投诉逐年下降,全市境内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为零等“三升一降一零”的良好执法成效,有效保障了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与环境安全。

  近3年来,南宁市排查重点企业1.6万多家(次),作出环境违法处罚决定数1559件,处罚金额超1亿元。在查处的案件中适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71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3件、罚金10.29万元,查封扣押12件,限产停产23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9件,移送违法案件4件,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近年来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安全事故。

  此外,进一步加大了对排污收费的征收力度,全力做到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近3年来各级环保部门排污费入库金额18073万多元,在全区排名第一。


  生态环境“美”出新境界

  习总书记的嘱托铭记在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推动城市建设的主动力。

  南宁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宜居水平不断提升,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展现南宁美丽形象的新发力点。

  干净的村道,整齐的路灯,一栋栋装饰风格精美的小洋楼……走进上林县大丰镇云里村内里庄,仿佛置身于世外桃源。

  “昔日无人问津的内里庄,如今游人如织。”村民李如规自豪地说,环境的改善吸引了许多很多外出务工村民返乡,开办农家乐等,支持家乡建设。

  上林县确立“生态为本、绿色崛起、旅游兴县、共享小康”目标,通过将环境连片整治、生态保护与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在美化乡村的同时实现致富。 去年9月,南宁市上林县获环保部授予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荣誉称号,成为广西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获得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的县份。

  城市大环境美化提升,离不开对水污染的治理。去年7月中旬, 宾阳县古辣镇、武陵镇项目及上林县明亮镇项目等3个污水处理项目实现率先竣工,比要求完成的时间提前了4个多月,群众享到更多实惠。

  “将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是以前农村处理污水的最简单的方式。很多村民喝的水是从自家井里打上来的地下水,没有经过自来水厂消毒处理,大家都很担心水质被污染影响身体健康。”古辣镇大凌村村民廖鹏昆说,“项目投入使用后,用水放心多了。”

  南宁市深入开展“美丽南宁·宜居乡村”建设,完成《南宁市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编制,102个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南宁市获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评选的全国“2017美丽山水城市”荣誉称号,申办2018年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年会获得成功,都进一步扩大了南宁生态优势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还同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以会促建,进一步巩固提升城市生态宜居水平,建设美丽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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