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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解读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第七期)

  1.怎样理解完善对外开放区域布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设立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沿江和内陆开放城市和沿边开放城市,逐步扩大对外开放区域,形成了全方位开放的格局,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但是,由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基础设施等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对外开放的区域格局仍然呈现东快西慢、沿海强内陆弱的特征。“十三五”时期落实开放发展理念,形成对外开放新局面,必须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区域布局,推动沿海、内陆、沿边互动互补开放,加快构建陆海 统筹、东西互济的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完善对外开放区域布局,要坚持几个方面的原则:一是立足各地的要素禀赋、产业结构和区位条件;二是和国内的区域协调发展更加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和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紧密结合起来。

  围绕完善对外开放区域布局,《建议》具体提出了几个方面的重点:

  第一,加强内陆沿边地区口岸和基础设施建设,开辟跨境多式联运交通走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对外开放的基本前提。内陆沿边地区要着力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提供更加便捷的通关、边检服务。发挥新疆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向西开放重要窗口作用,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交通枢纽。发挥内蒙古联通俄罗斯、蒙古的区位优势,完善黑龙江对俄罗斯铁路通道和区域铁路网,以及黑龙江、吉林、辽宁与俄罗斯远东地区陆海联运合作,构建北京——莫斯科欧亚高速运输走廊。发挥广西、云南与东盟国家和周边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构建面向东盟和周边国家的国际通道。内陆地区根据自身条件建立和完善中欧通道铁路运输、口岸通关协调机制,打造“中欧班列”品牌,建设沟通境内外、连接东中西的运输通道。支持若干内陆城市建设航空港、国际陆港,加强内陆口岸与沿海、沿边口岸通关合作,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

  第二,内陆沿边地区要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形成各有侧重的对外开放基地。同时要提高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水平。内陆沿边地区应立足各自比较优势,创新思路,科学谋划产业、产品和技术定位,优化安排物流体系,积极拓展国际需求,形成巩固而稳定的国际市场。具备条件的内陆沿边地区,可设立临空经济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增设铁路、航空一类开放口岸,建设一批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设立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多种多样的国际对话交流平台。新疆应着力深化与中亚、南亚、西亚等国家交流合作,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商贸物流和文化科教中心。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要发挥综合经济文化和民族人文优势,打造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和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形成面向中亚、南亚,西亚国家的通道、商贸物流枢纽、重要产业和人文交流基地。内蒙古与黑龙江、吉林、辽宁要着力建设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发挥广西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发展,构建面向东盟区域的国际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发挥云南区位优势,打造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推进西藏与尼泊尔等国家边境贸易和旅游文化合作。发挥内陆地区纵深广阔、人力资本丰富、产业基础较好的优势,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

  第三,支持沿海地区全面参与全球经济合作和竞争,培育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和经济区。沿海地区要利用开放程度高、经济实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优势,在进一步提升和优化沿海城市港口和国际航空枢纽功能的基础上,加大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力度,率先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提高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提升出口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含量,优化出口产品和服务的结构,形成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的新优势。

  2.为什么要创新外贸发展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以“大进大出”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外贸发展模式,而且我国的“大出”又以“薄利多销”为主要特征。传统外贸发展模式有力地支撑了我国过去30多年的高速发展。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的外贸发展模式需要创新和提升。

  第一,创新外贸发展模式是国际贸易形势变化和国内发展阶段提升的客观要求。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导致全球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发达国家消费市场疲软。一大批发展中国家竞争力快速提升。我国国内要素成本优势不断弱化,中低端产业相对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力明显削弱;大量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增长过快、比重偏高,加大了资源和环境压力;长期持续的货物贸易收支顺差在推升国内流动性和物价的同时,引发了大量针对我国的贸易摩擦。大规模出口资源密集型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制造品的“大进大出”和“薄利多销”,难以为继。要保持我国的全球竞争力,必须通过产业和技术升级,形成新的出口竞争优势和出口主导产业。

  第二,创新外贸发展模式是提高我国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改善我国贸易条件、平衡国际收支的内在要求。我国产业总体上仍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出口附加值水平偏低。传统外贸发展模式下,我国企业只能赚取加工装配环节的微薄利润,无法充分获取集中在“微笑曲线”两端的丰厚利润。目前加工贸易仍占我国出口近1/3的比重,企业利润率较低。而且,由于我国经济体量大,在外贸方面面临着一个不利的条件,即我国进口什么要素和产品,什么要素和产品就涨价;我国出口什么商品,什么商品就跌价。这导致我国在过去30多年里的贸易条件处于不利的地位,在相当程度上带来了国民福利的损失。从传统的“大进大出”转向“优进优出”,从传统的“薄利多销”转向“优质优价”,将有助于我国进出口贸易平衡,提高我国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改善我国的贸易条件,提高外贸发展带来的国民福利。

  第三,创新外贸发展模式是提升我国经济抵抗外部冲击能力的内在要求。传统外贸发展模式使得我国经济对外部供求波动非常敏感,不利于国民经济平稳运行,也加大了人民币汇率、国际收支等事项的管理难度。转向“优进优出”的外贸发展模式,将提高我国和外部经济交往关系的稳定性,进而提高国民经济的韧性。

  第四,创新外贸发展模式是形成与我国产业结构相适应的贸易结构的内在要求。2014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经达到48.2%,但我国服务贸易规模小、逆差大。2013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达到5396.4亿美元,仅为美国的47.4%。其中出口2105.9亿美元,不到美国的1/3。2013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额达到1184.6亿美元,是全球服务贸易逆差最大的国家之一;而美国服务贸易顺差则高达2316.3亿美元,与我国货物贸易顺差相当。我国在金融、保险等技术知识密集型高端服务业领域的出口规模较小、竞争实力偏低。创新外贸发展模式,发展服务贸易,是一项紧迫的任务。

  第五,围绕创新外贸发展模式,《建议》提出:“完善对外贸易布局,创新外贸发展模式,加强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提高传统优势产品竞争力,巩固出口市场份额,推动外贸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壮大装备制造等新的出口主导产业。发展服务贸易。”为此,一要着力推动国内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技术、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企业的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提高我国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二要“优进”,从我国的长远和根本利益出发,根据国情有选择地进口紧缺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重要零部件,促进国内产业和技术升级。三要“优出”,提高高档次、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形成“优质优价”的出口格局;广泛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推动中国装备走出去,更加注重投资品出口;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

  3.为什么要实行积极的进口政策?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不断开放市场,进口规模持续扩大,已连续多年居世界第二位,在促进国内经济发展的同时,为全球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建议》提出:“实行积极的进口政策,向全球扩大市场开放。”这是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与其他国家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网络和广泛的伙伴关系网络,打造广泛的利益共同体的根本要求。其意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第一,有利于改善人民生活。据海关统计,我国普通消费品进口所占比例较低,进口规模小、品种单调,既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又导致消费能力外流。“十三五”时期随着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我国具备扩大中高档消费品进口、改善人民生活的条件。

  第二,有利于国内产业和技术升级。我国虽然已经是世界制造业大国,但主要以加工制造为主,工作母机、关键零部件、高端芯片、检测检验设备、关键工器具、特殊材料等许多方面,仍未走到全球前列;甚至一些基础件和通用件的性能和质量,也有很大提升空间。我国在电机、计算机技术、光学、半导体等高技术领域授权的发明专利中,国外专利权人优势突出。我国正在实施《中国制造2025》,建设制造强国,将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构建新型制造体系,着力促进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产业发展壮大。这些领域的发展,除了要立足我国自身之外,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还需要依靠从发达国家进口先进的设备和技术。

  第三,有利于弥补我国资源不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并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必要的补充。我国今后发展对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的需求持续增加,需要扩大进口。我国国内粮食生产对资源环境的影响日益突出,农产品国内国际价格倒挂明显。在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扩大土地和水密集的农产品进口,将有助于缓解国内农业生产带来的生态环境压力。

  第四,有利于促进国内竞争,增强我国经济活力。扩大进口将增加国内市场供给,活跃国内相关行业的市场竞争,激励本土企业提升技术水平、经营管理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带动国民经济整体效率提升。

  第五,有利于带动发展中国家共同发展,并为我国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我国经济规模已经位居世界第二,国内市场空间大,扩大对外市场开放的条件更加成熟。向广大发展中国家开放我国市场,对最不发达国家实施零关税待遇等措施,让发展中国家分享我国市场扩大的红利,将促进这些国家的发展。通过降低关税扩大进口,建立与世界分享的“中国市场”,也有利于维护好我国与发达国家的经贸关系,扩大我国对发达国家的出口。

  第六,有利于实现国际收支平衡。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货物贸易顺差持续扩大,相应累积了巨额的官方外汇储备。长期贸易顺差导致诸多负面效应,既引发了大量对外贸易摩擦,又对国内经济稳定和货币政策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扩大进口有助于我国恢复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实行积极的进口政策,向全球扩大市场开放,一要继续鼓励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等进口;二要稳定资源性产品进口;三要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四要适当扩大服务进口。此外还要进一步优化进口环节管理,提高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大力发展进口促进平台。

  4.为什么要扩大开放领域,放宽准入限制?

  不断扩大开放,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经验。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是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途径。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抓住全球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跨境转移和重新布局的机遇,不断扩大制造业开放,承接了大量出口导向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21世纪初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一步削减关税、取消出口补贴,开放农产品市场,并扩大了众多服务业领域的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开放领域,对于推动国内经济发展、提升综合国力、改善人民生活、促进改革深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议》提出:“完善投资布局,扩大开放领域,放宽准入限制,积极有效引进境外资金和先进技术。”这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扩大开放领域,放宽准入限制,是进一步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促进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经济全球化步伐有所反复,但经济全球化的根本趋势没有逆转,双边和多边的更高水平的开放安排层出不穷。与此同时,我国在全球的相对地位空前提高,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我国与外部的贸易、要素、资源、投资、技术联系愈加广泛、更加深入。许多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只有不断扩大开放,才能不断拓展要素优化配置的空间,不断获得新的更高级的技术,并为国内丧失竞争力的产业在国际上寻找转移出路。

  第二,扩大开放领域,放宽准入限制,将推动国内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进步和管理提升。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劳动力成本低的比较优势削弱,传统低端制造业竞争力下降,中高端制造业发展尚处在起步阶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出现产能过剩。同时,我国产业结构也发生了转折性变化,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超过第二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最主要的产业。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经济增速能否成功地从高速向中高速过渡,经济结构能否成功地从低端向中高端水平迈进,根本上取决于能否持续推动我国高技术制造业发展,不断提升服务业生产率水平,提高我国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这些都离不开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基础和条件也更加成熟。

  第三,扩大开放领域,放宽准入限制,将带动国内相关领域改革不断深化。以开放促改革是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一条重要经验。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扩大开放领域,放宽准入限制,有利于促进这些领域的竞争,有利于国内的企业和机构学习借鉴国际先进运营、管理经验,也有利于我国政府机构改善监管机制、积累监管经验、提高监管水平。

  第四,扩大开放领域,放宽准入限制,将为我国推动完善全球经济治理和形成更加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提供更有利的条件。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全球治理体系也在重塑。我国要营造有利的外部发展环境,就必须在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领域扩大开放,深度融入全球经济,才能争取到在国际经贸规则、国际货币金融体制、气候变化、能源资源、粮食安全、服务贸易、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更大的发言权,在这些领域积累起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完善的经验。

  扩大开放领域,放宽准入限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二是吸引外资进入高端制造和服务业,稳固引资大国地位,分层次推进服务业开放。近期要落实好新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三是实行积极的进口政策,鼓励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稳定资源性产品进口,扩大消费品进口。四是提升对外开放法治化水平,完善涉外经济贸易的法律法规。五是健全对外开放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5.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有哪些新的重大举措?

  我国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高水平引进来、大规模走出去,从经贸大国迈向经贸强国,从被动适应全球经济治理到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正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阶段性新特征,这对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建议》明确提出,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健全有利于合作共赢并同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并具体提出了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的新的重大举措。这不仅明确了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的内在要求,而且明确了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的工作着力点,为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指明了方向。

  理解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的新的重大举措,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1)外贸管理体制方面,建立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的体制,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出现了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许多新方式,这些都是对外贸易新的增长点。要尽快建立适应这些新型贸易方式发展的外贸管理体制,为其提供便利化服务,培育打造外贸竞争新优势。服务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的薄弱环节,要在信息、市场、标准、管理、投资等各个方面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加快服务贸易发展,扩大服务业出口,提高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要简化对外贸易管理环节,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大力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2)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方面,提高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质量,在更大范围推广复制。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深化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我国已设立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要把这些试验区建设好、管理好,着力提高试验区建设质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逐步开展新的试点,扩大试验成果,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用试点引领和推动对外开放向更高水平发展。(3)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方面,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促进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扩大银行、保险、证券、养老等市场准入。这些都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将有利于吸引更多外资进入我国和进一步发挥外资作用。(4)对外资投资管理体制方面,完善境外投资管理,健全对外投资促进政策和服务体系。我国已成为对外投资大国,要适应这一新形势,积极推进对外投资管理方式改革,完善金融、保险、法律、领事等对外投资促进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对外投资更好更快发展。(5)扩大金融业开放方面,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SDR),成为可兑换、可自由使用货币。转变外汇管理和使用方式,从正面清单转变为负面清单。放宽境外投资汇兑限制,放宽企业和个人外汇管理要求,放宽跨国公司资金境外运作限制。加强国际收支监测,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改进并逐步取消境内外投资额度限制。(6)优化外部环境方面,推动同更多国家签署高标准双边投资协定、司法协助协定,争取同更多国家互免或简化签证手续。构建海外利益保护体系。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措施。(7)开放风险防控方面,完善风险防范体制机制,积极建立健全开放条件下维护经济安全的预测预警和快速反应体系,完善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机制,有效管控风险,全力避免和化解各种风险,实现开放和安全协调发展。

  6.如何理解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

  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是我国扩大开放、丰富对外开放内涵、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的重要内容,是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的重要领域。《建议》明确提出了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重点领域和任务,为推动金融业扩大开放指明了方向。理解《建议》部署的“十三五”时期我国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需要把握好以下3个方面:

  第一,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成为可兑换、可自由使用货币。这是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重要任务,也是提高我国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随着我国经济总量快速增加和综合国力快速增强,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影响力日益提高,这一方面对人民币成为可兑换、可自由使用货币提出了相应需要,另一方面为人民币成为可兑换、可自由使用货币提供了坚实基础和雄厚条件。要积极顺应这一趋势,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范围、方式、规模,增加人民币离岸交易中心,拓展人民币离岸交易市场,拓展双边货币合作领域和范围,培育人民币国际资本市场,促进人民币国际金融业务与资产的多样化,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争取早日纳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在国际贸易、投融资、交易结算、国际储备中发挥更大作用,逐步夯实人民币作为国际货币的地位和声誉,成为可兑换、可自由使用货币。

  第二,转变外汇管理和使用方式,从正面清单转变为负面清单。放宽境外投资汇兑限制,放宽企业和个人外汇管理要求,放宽跨国公司资金境外运作限制。这是适应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快速增加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我国企业大规模走出去的重要举措。一方面,我国外汇储备充裕,是世界第一大外汇储备国,这为转变外汇管理和利用方式提供了坚实条件。改革开放以来,伴随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出口快速增长,我国外汇储备持续增加,1978年为1.67亿美元,1990年突破100亿美元,1996年突破1000亿美元,2006年突破1万亿美元,2014年接近4万亿美元。21世纪头10年,我国外汇储备年均增长30%左右。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快速增加,越来越多的企业到境外投资,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形式日益多样化,迫切需要转变外汇管理和利用方式,以进一步便利投资、便利贸易、方便外汇使用者。适应这些需要,《建议》提出了从正面清单转变为负面清单、放宽境外投资汇兑限制、放宽企业和个人外汇管理要求、放宽跨国公司资金境外运作限制的“一转变、三放宽”的转变外汇管理和使用方式的明确要求。这一重大改革举措,将有利于优化我国外汇管理和使用方式,更好满足走出去需要,更好推动企业走出去占领更多国际市场。

  第三,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改进并逐步取消境内外投资额度限制。这是我国金融业开放的重大行动。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程度还比较低,同我国经济的国际化水平还不相称。推进资本市场扩大开放,改进并逐步取消投资额度限制,吸引更多资金参与我国资本市场建设,吸引境外优质企业参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有利于提高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水平和质量,也有利于提高我国资本市场全球资源配置和定价能力。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扩大开放已有较好基础,应积极创造条件,增强监管能力,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

  7.为什么要构建海外利益保护体系?

  《建议》提出,构建海外利益保护体系。这是从我国对外开放发展的新形势新格局出发提出的新要求,是维护我国公民在海外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现实需要,是维护我国企业走出去和对外直接投资利益的现实需要,是维护我国在国际上的战略利益的现实需要,是维护我国良好大国形象的现实需要。

  第一,从现实需要看,构建海外利益保护体系是保护我国海外利益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海外利益快速扩大,我国公民出国旅游、探亲、留学、劳务等人数急剧增加,我国企业走出去承包工程、兴办产业、直接投资等业务规模急剧增加,以矿藏及油田开采、建筑工程、输油管道、制造工厂、农业种养、物业地产、零售商店、餐饮门面、劳务服务、艺术表演、业务访问、求学深造、科研合作、旅游休闲、消费购物、探亲访友等多种形式表现的我国公民及企业海外利益急剧增多,我国已成为一个海外利益大国。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95年我国居民出境只有452万人次,2014年增加到11659万人次,19年间增加近25倍,平均每年增加近600万人次;其中,因私出境1995年只有205万人次,2014年增加到11003万人次,19年间增加52.7倍,绝对增加10798万人次。出国留学方面,我国出国留学人数1995年为2.0381万人,2000年为3.8989万人,2014年急剧增加到45.98万人,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留学生派出国。出境旅游方面,2014年我国公民出境旅游突破1亿人次大关,达到1.09亿人次,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境旅游国。企业走出去方面,2014年我国非金融领域对外直接投资额达到1029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424亿美元,对外劳务合作派出各类劳务人员56.2万人,目前我国在海外已拥有2万多家企业、4万亿美元资产存量、几百万海外务工人员,我国已成为世界主要的对外直接投资国。可以说,目前我国公民及企业已遍及世界各地。公民在外、企业在外,其生命财产安全和商业利益迫切需要有效保护。我国一贯高度重视公民及企业海外利益保护,但随着如上所述的海外利益规模急剧扩大,现有做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迫切需要构建海外利益保护体系,加大海外利益保护力度,实现对海外利益的有效保护。

  第二,从未来发展看,构建海外利益保护体系是保护我国海外利益的必然要求。我国的海外利益除了以公民及企业利益形式表现的外,还有很多是以国家利益形式表现的。比如,对利用境外石油、天然气、矿石等能源资源的获取及运输安全保障,对重要战略性能源资源的定价权,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重要战略地理位置和交通要道的影响力和控制力,等等。随着我国经济总量规模的日益扩大和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对石油等能源资源的需求及进口量会持续增加,石油及重要矿产资源对外依存度会继续提高。2014年我国石油和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分别达到59.5%和32.2%,铁矿石对外依存度达78.5%。一些预测表明,到2020年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将接近70%。维护这些能源资源获取和运输通道安全的任务更加重要和艰巨。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有没有能力保护其海外利益以及保护程度如何,是一个国家国际形象、国家实力、国际地位的重要体现。所以,构建海外利益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政治、经济、外交、军事、法律等手段,形成全面系统有力的海外利益保护体系,加大海外利益保护力度,实现对海外利益的有效保护,有利于全面维护我国海外利益安全,有利于展现我国的大国地位、维护我国的国际形象、提高我国的国际影响力,有利于提高中华儿女的民族自豪感。

  8.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为什么要秉持亲诚惠容,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

  2013年,习近平主席在出访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期间,分别提出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两年来,在有关各方共同努力下,“一带一路”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积极效应正在显现。《建议》明确提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要“秉持亲诚惠容,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这是由“一带一路”倡议的内涵和特点决定的,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必然要求。

  “一带一路”倡议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提供了一个具有广泛包容性的合作平台,是推动开放合作、促进和平发展的中国方案。这一倡议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致力于亚欧非大陆及其附近海洋的互联互通,推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大开放、大交流、大融合,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一带一路”不是中国一家的独奏,而是沿线国家的合唱,相关国家基于但不限于古丝绸之路的范围,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均可以参与进来。“一带一路”倡议不替代现有地区合作机制,而是与现有机制互为助力、相互补充。“一带一路”倡议强调求同存异、兼容并蓄、和平共处、共生共容,尊重各国发展道路和模式的选择,加强不同文明之间交流对话。把“一带一路”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需要各方增进理解、凝聚共识,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形成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合力。

  秉持亲诚惠容,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前提。亲诚惠容是我国周边外交的基本理念,强调要坚持睦邻友好,守望相助,使周边国家对我们更友善、更亲近、更认同、更支持,增强亲和力、感召力、影响力;要诚心诚意对待周边国家,争取更多朋友和伙伴;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同周边国家开展合作,编织更加紧密的共同利益网络,把双方利益融合提升到更高水平,让周边国家得益于我国发展,使我国也从周边国家共同发展中获得裨益和助力;要倡导包容的思想,以更加开放的胸襟和更加积极的态度促进地区合作。只有秉持亲诚惠容理念,把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同沿线国家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才能使相关国家增强对“一带一路”的认同和支持,提高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积极性。目前已有60多个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对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表达了积极态度,充分体现了“一带一路”深厚的民心基础和广泛的亲和力、吸引力。

  共商共建共享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原则。共商,就是集思广益,加强沟通协商,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体现各方智慧和创意;共建,就是各施所长、各尽所能,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和潜能,持之以恒加以推进;共享,就是互利共赢,寻求各方利益契合点和合作最大公约数,做大共同利益蛋糕,让共建成果惠及更广泛的区域。三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构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遵循国际通行规则,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才能使不同国家之间、不同企业之间的互利合作持久开展。同时,要发挥好政府的作用,提供必要的公共政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为市场主体开展合作创造良好环境。

  在“一带一路”倡议的酝酿、提出阶段以及建设过程中,我国都始终秉持亲诚惠容、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在制定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过程中,曾经广泛听取并吸收相关国家的意见和建议。目前,我们正与相关国家一道,加强发展战略对接,共同规划中蒙俄、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和孟中印缅六大经济走廊及海上国际运输大通道,共同推动全方位务实合作,共同实施一批有需求、有共识、有基础的重大项目。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成效的进一步显现,将会给相关国家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利益,给相关国家人民带来更大福祉。

  9.如何理解共建境外产业集聚区,推动建立当地产业体系?

  投资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大有可为的重点领域,既契合相关国家推进工业化的诉求,又可带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议》明确提出,共建境外产业集聚区,推动建立当地产业体系,为深化我国与相关国家的投资合作指明了方向。

  共建境外产业集聚区符合我国和“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发展的共同需要。“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大多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的愿望十分强烈,但产业基础普遍比较薄弱,要素禀赋尚未充分发挥。有的国家能源资源富集但开发力度不够,有的国家劳动力充裕但就业岗位不足,有的国家市场空间广阔但加工制造能力不强。我国外汇储备全球第一,优势产业不断发展壮大,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优势日益增强,对外开放已经进入从贸易大国走向投资大国、从产品输出向资本输出升级的新阶段,呈现市场、能源资源、投资“三头对外”深度融合的新局面。共建境外产业集聚区,既有利于我国企业集群化、链条式走出去,提升境外生存发展能力,也有利于东道国建立当地产业体系,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是实现我国和相关国家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重大举措。

  近10年来,我国境外经贸合作区从无到有、不断壮大,初步形成了一批基础设施完备、主导产业明确、公共服务功能健全、集聚辐射效应较强的产业园区,轻工、纺织、有色、建材、汽车等行业企业抱团出海的效应日益明显,部分园区已形成较为完备的产业链条。举例来说,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泰国泰中罗勇工业园、俄罗斯乌苏里斯克经贸合作区促进了当地轻工、纺织产业的发展,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推动中埃在产业投资合作的同时共同拓展西亚和非洲市场,匈牙利宝思德经贸合作区成为欧洲最大的甲苯二异氰酸酯制造基地,印尼青山镍铁产业园已形成年加工30万吨镍铁的生产能力,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成为非洲重要的建材生产基地。据统计,我国已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设立了70多个境外经贸合作区。

  境外产业集聚区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有效平台。下一步要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决策、市场运作,与相关国家共同推进境外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强与相关国家的平等协商和统筹谋划,合理规划境外产业聚集区的国别和产业布局,指导企业有重点、有目标地开展建设。创新集聚区融资模式,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发挥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加强政府间沟通协调,完善与相关国家在财税、金融、投资保护、人员往来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加强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鼓励行业协会、进出口商会等中介机构协助境外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服务、产品推介等。

  10.深化内地和港澳合作发展有哪些重大举措?

  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以来,内地和港澳各方面交流合作不断深化,经贸关系日益密切,人员、资金、技术等流动更加顺畅,港澳在国家改革发展开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三五”时期,面对新情况新形势,《建议》提出发挥港澳独特优势,提升港澳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和功能,支持港澳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促进和谐,并提出了深化内地和港澳合作发展的若干重大举措。

  第一,支持港澳提升金融和产业竞争优势。深入参与新时期经济全球化进程,充分发挥香港传统优势,深耕细作,支持香港巩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三大中心地位。一是在人民币国际化和我国金融业走出去的大背景下,利用好香港已经是全球最大离岸人民币资金池市场(2014年年底银行体系人民币存款超过1万亿元,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余额超过4500亿元)以及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合作在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沪港通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的优势,继续深化和扩大两地货币和资本市场合作,支持香港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增强其全球金融中心地位。二是支持香港贸易航运业创新发展。根据内地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贸易新要求和国际竞争趋势变化,深化两地贸易航运业分工合作,大力发展航运融资、航运保险、航运租赁等高端贸易航运服务业。三是利用好内地转型升级的巨大机遇,推动香港融资、商贸、物流、专业服务等向高端高增值方向发展,提升香港在法律、会计、审计、仲裁等专业服务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四是支持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发展休闲旅游、会展、中医药、文化创意等多元产业,积极破解发展空间、人力资源等制约因素,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可持续发展。

  第二,支持参与国家双向开放、“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利用香港的独特优势,继续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同时,充分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高水平的“一站式”服务和遍布全球的商业网络优势,以及澳门在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中有深厚渊源的优势,在国家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内地企业进行海外投融资、国际并购提供投融资、航运贸易和法律、咨询、会计、审计等高端专业服务。支持“一带一路”项目所在国通过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支持澳门建设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将港澳打造成连接东南亚、南亚,辐射大洋洲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上具有综合功能的重要节点。

  第三,加大内地对港澳开放力度。以内地对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为重点,把握广东自贸区建设和港珠澳大桥建成通车等有利条件,继续实施更加紧密的经贸关系安排,加快前海、南沙、横琴等粤港澳合作平台建设,使其成为粤港澳合作的新动力。深化泛珠三角等区域合作,发挥好粤港澳城际发展的协同效应,将泛珠三角地区打造成更具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使其成为我国乃至亚太地区的经济增长极,更有力地促进港澳发展。

  第四,加深内地同港澳多领域合作。加深内地同港澳在社会、民生、科技、文化、教育、环保等领域交流合作。在2015年年底内地和港澳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推动下,在城市规划、市政管理、社会服务、环境保护、养老医疗、食品安全等方面借鉴港澳的先进理念和做法。加强内地与港澳在创新、科技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推动青年科技创新交流,鼓励港澳青年来内地创业创新,将港澳的创新人才和成果与内地的广阔市场和生产要素相结合。深化内地与港澳在教育、文化领域的交流,深化内涵,丰富层次,增进内地人民与港澳同胞的情感,增强民族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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